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原告哪些问题

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原告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如:

1.原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

2.婚姻状况:结婚时间、是否有子女、婚姻期间的感情状况等。

3.离婚的原因:导致离婚的具体事件、矛盾的产生和发展过程等。

4.财产状况: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债务等。

5.子女抚养问题:子女的年龄、抚养状况、教育情况等。

6.证据和证人:提供支持离婚的证据,如证人、书证、物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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