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行为是双方行为还是单方行为

收养是双方法律行为。

成立收养关系须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收养引发当事人身份关系的变更。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及其近亲属形成拟制血亲,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身份关系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