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欠债丈夫如何举证为个人债务

妻子欠债丈夫可以通过欠条上的签名来证明没有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借条上只有妻子一方的签名。夫妻两人有“在外借款由其本人负责,与另一方无关”类似约定的,也可以作为个人债务的证明。

若妻子所欠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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