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下的孩子想送人怎么办

未婚生下的孩子想送人的,需要子女父母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送养手续。

未婚生孩子随意送人的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是不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做法。正确的途径是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即通过民政局和相关政府部门,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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