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女方户口怎么办理

农村离婚后,女方户口的处理情况如下:

一、如果女方希望将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身份证等。

二、如果女方在离婚后有独立的房产或者经济来源,可以考虑在原住地或者原籍地另立门户,申请独立户口。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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