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证明丢了补办步骤如下:

1、找到出生证明的原签发单位,要求他们出具出生证明的原始记录材料。

2、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证明。主管部门经过核实准确无误之后,就会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发。补发的出生证明上会有补发的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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