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怎么写

离婚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的书写如下:

一、主体身份证据: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二、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事实婚姻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

三、婚姻关系破裂证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提供的当事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伤情鉴定和证人、当地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吸毒或赌博证明、刑事判决书或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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