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找不到对方联系方式怎么办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联系方式,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原告如果有被告现居住地详细地址、被告在用而且有效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自己联系不上,可以提交相关信息给法院,由法院通过邮寄快递、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被告,甚至可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等通知被告,联系被告。

2、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再单方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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