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庭审程序是: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3、进行法庭调查;

4、进行法庭辩论;

5、最后陈述;

6、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7、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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