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签字怎么办

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签字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到法院申请离婚的流程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确定开庭日期;庭前调解;开庭,进行法庭陈述;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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