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剥夺具体事项简述内容

政治权利剥夺具体事项简述内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判处死列、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是需要从判决生效时开始计算。

政治权利剥夺具体事项简述内容如下:

1.剥夺犯罪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其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其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其担任国有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硕名网提醒您,剥夺政治权利开始计算的时间是:

1.判处死列、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3.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

是。除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外,其他不受影响。政治权利是公民的权利之一,因此剥夺政治权利与否并不是其是否是公民的要件。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取消国籍,所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仍然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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