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社保流程: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接收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理相关手续,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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