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类别: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流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其他。各地《计划与人口生育条例》可以将国家规定的产假假期延长。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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