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刑后罚金必须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涉及的是“罚金”而非“罚款”。在醉驾案件中,若被法院判处刑罚,除了可能面临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外,还需缴纳罚金作为附加刑的一部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受到拘役和罚金的双重处罚。因此,醉驾判刑后,罚金是必须缴纳的,它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
关于“醉驾能否免于刑事处罚”的疑问,通常情况下,醉驾是不能直接免于刑事处罚的。因为醉驾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存在某些特定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但这些情形在醉驾案件中较为罕见,因为醉驾行为往往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否则醉驾一般不能免于刑事处罚。
硕识网提醒您,在山东青岛,醉驾同样会判刑。无论在哪个地区,只要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此类行为将受到拘役和罚金的处罚。山东青岛作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其司法实践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