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确到老大名下怎么办
当家庭成员拥有的土地合并为一个集体单位时,若需将土地的所有权明确地归属于个人所有,则可以考虑实施户口分割(即拆户)的策略。
在此过程中,需要重新依据变更后的户籍情况制定新的承包合同,并进行相应的确权登记。
拆户,这一术语又被称为户口分割,主要是指父母与其子女间,或者几位兄弟姐妹之间在户籍上实现两个甚至更多独立户口的分离。
对于已经完成拆户流程,并且针对承包地块及面积问题已经达成共识的家庭,他们可以自主决定新户主的人选,然后根据变更后的户籍关系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进行确权登记。
如果在确权过程中出现了拆户的需求,那么应该尽可能地将其一次性解决,即将其分为两部分,分别签订合同;如果无法一次性解决,则应按照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确权,等待未来有机会再进行变更登记。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由该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相关事宜。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二、土地确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个人可以改成别人的名字吗
可进行修改。
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应设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与注销登记程序。
若农村土地承包双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登记簿上的记录有异议,均可提出更改申请。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需经集体成员申报,村民小组代表指界签字确认后,方能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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