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欠税可以变更。因为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法人的主体没有改变,仍然是纳税人,也是欠税的人,就应当补足税款。纳税人开立其他帐户时,应当进行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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