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小车怎么做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企业购入小车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在确认固定资产的次月,开始计提累计折旧。具体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时,当月购进的固定资产,下月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折旧。具体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需注意的是,除了及时计提折旧,会计人员应在固定资产确认当月做好相应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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