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规定离婚后探望权的具体天数,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自行决定,双方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如果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对子女成长有利的,法院可以酌情增加探望权人探望的天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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