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改姓名父亲不签字怎么办

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要改姓的,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改姓是不支持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父亲不签字,只能等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孩子自己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更名。

法律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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