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肯迁户口会有哪些影响

离婚与户口的迁移没有必然联系,不迁移户口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双方可以自愿选择。

不利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影响落户、影响日后购房、子女的入学也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若双方有迁移户口需求的,可以由户主或本人至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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