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收到传票开庭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收到传票开庭,被告人应积极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之后按时到庭应诉。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收到法院传票”意味着对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此时,被告方如果想挽回婚姻,采取积极的行动主动和对方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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