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男女双方对离婚诉讼费能达成约定的,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负担诉讼费,也可以约定双方各自负担一部分的诉讼费。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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