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逃避债务法院怎样认定

假离婚逃避债务法院会人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

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这类债务案件时,依法将债务人原来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即该债务由债务人与原配偶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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