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买的房子离婚怎么算

婚前一方买的房子,离婚时,一般算购房人的个人财产,不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是以下情况,婚前的房产离婚时也可以要求分割:

1、婚前的房子加了对方名字,就是共同财产。

2、婚前的房子存在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一方用婚后收入还贷,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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