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开庭是什么样的

离婚程序开庭流程:

1、庭前准备,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庭审调解;

5、书记员当庭宣读法庭笔录,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

6、庭审结束,人民法院当场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