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装修的是属于公司建筑物,或者是配套装修,对于产生的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等到装修完成,开始使用的时候,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装修的建筑属于公司经营租赁性质的,则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处理,分录为: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贷:银行存款

装修完成后,对费用进行分摊: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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