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离婚流程怎么走

怀孕期离婚流程:

1、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3、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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