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分录

1、企业发生以前年度漏记费用需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的,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其他应付款等(根据漏记费用计入对应科目)

2、企业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费的,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等——应交所得税(根据税费类型计入对应科目)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其中,企业发生以前年度漏记费用需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的,做上述分录的相反分录即可。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发生重大调整事项时,企业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再结转至“利润分配”科目。需注意的是,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进行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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