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进行应纳费额的计算。会计处理上计入“税金及附加”,具体分录为: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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