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登记一方名字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判

房产登记一人名字离婚分割如下: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登记一人名字,房产和产生的孳息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买房、孳息有贡献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夫妻共同还贷,只写一方的名字,该房屋还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分割时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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