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跨月怎么做账

发票跨月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上月收到货物时,应做暂估入账处理:

借:库存商品——暂估入库(或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2、次月收到发票时,应用红字冲回原分录:

借:库存商品——暂估入库(或原材料等科目)(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3、再根据发票编制正确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需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在暂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该按照货物不含税的价格进行计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