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银行托收凭证会计分录

1、企业开出银行托收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收到托收的款项后,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开出银行托收凭证时,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科目及“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收到托收的款项后,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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