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三个月的商业汇票会计分录

1、企业开出三个月的商业汇票给对方公司,若商业汇票未逾期,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其中,汇票到期银行转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开出三个月的商业汇票给对方公司,若商业汇票逾期,企业无力支付时,会计分录为:

企业开出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企业开出三个月的商业汇票,其最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若商业汇票未逾期,应当通过“应付票据”及“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若商业汇票逾期,则视汇票情况计入对应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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