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假释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徇私舞弊假释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1、刑罚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违法报请假释;
2、法院、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的假释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假释的;
3、不具有决定假释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被假释的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九)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审判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裁定减刑、假释或者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
3、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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