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发明专利会计分录

企业支付发明专利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按月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根据无形资产用途计入对应科目)

贷:累计摊销

企业支付发明专利款项,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此外,企业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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