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过的车辆的会计分录

企业将销售使用过的车辆进行清理,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

其中,发生汽车清理的相关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处置车辆产生取得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处置车辆产生利得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利得

若处置车辆产生损失时:

借:资产处置损益(未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的)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报废毁损处理损失)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毁损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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