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的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1、企业预提借款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应付利息

2、企业支付借款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期末,企业结转利息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企业预提的借款利息,应当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进行核算,最终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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