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概念是什么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概念是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构成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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