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向企业预支借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名称

贷:银行存款

2、股东偿还企业借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股东名称

股东向企业预支借款时,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用以核算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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