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成员有滥用职权罪吗

社会团体成员没有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应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成员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罪的主体,因此,社会团体成员滥用职权的,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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