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买农副产品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进行生产,领用农副产品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贷:原材料

企业购买农副产品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设置“原材料”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生产,领用农副产品时,可以进行加计扣除,应当设置“生产成本”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科目核算。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