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

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特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一般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追诉标准》解释为:重大经济损失也称直接损失。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