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最新立案标准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发放的许可证允许采伐的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或者具有滥发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就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
(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第407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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