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诉讼时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您知道轻伤二级不起诉条件?有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条件?学斯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第142条第1款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类型。
(一)法定不起诉。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以及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二是对于经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酌情决定,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绝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以下6种情形之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相对不起诉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适用存疑不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案件经过补充侦查;
2.定罪证据不足;
3.不符合起诉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法律上规定的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