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赌博罪的立案规定

我国刑法对赌博罪的立案规定: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3、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4、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