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战时拒绝征召罪的立案规定

我国刑法对战时拒绝征召罪的立案规定是:
1、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2、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3、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七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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