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的犯罪妇女是否会被判更轻的刑罚

怀孕的犯罪妇女不会被判更轻的刑罚,但是可以宣告缓刑。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宣告缓刑之后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等等。

不会。

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或减轻刑罚。

《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孕妇犯罪的生完孩子哺乳期满12月后收押。

但可依据犯罪情节判处缓刑、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监视居住。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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