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期徒刑后拘役是否算累犯”的问题,直接回答是:不构成一般累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2.若前罪为有期徒刑,而后罪为拘役,由于拘役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不满足累犯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一般累犯。
学斯教育网提醒,累犯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累犯成立的刑罚条件。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是累犯成立的时间条件。但特别累犯不受此时间限制。
综上所述,累犯的构成要件严格,旨在严惩那些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大的犯罪分子。
对于“拘役后是否可能构成特别累犯”的问题,答案是有可能。
1.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这里并未规定前罪或后罪的刑罚种类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因此,即使前罪为拘役,后罪再次触犯上述三类特定犯罪的,仍然可能构成特别累犯。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特定类型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