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为: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免除刑事处罚的程序如下:
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确认自己符合免除刑事处罚条件的,就可以写免除刑事处罚的申请书,提交给检察院、法院,就可以了。
案底是针对犯罪分子而留存的。即如果犯罪了,公安机关就会留案底,没有犯罪就不会留案底。由于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实质上仍是罪犯,只是因符合法定条件而被免除刑事处罚,不用被判刑罚而已,并不代表其不犯罪。因此,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仍然会在公安机关留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