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硕识网提醒您,《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判刑的流程为:
1.立案。有侦查权的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等经过初查予以立案;
2.侦查。由侦查机关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
3.审查起诉;
4.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
5.审判。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